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内蒙古汇能硅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万吨/年煤矸石粉煤灰固废资源化综合利用示范项目临时堆场新建工程施工;
1.2 建设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经济开发区沙圪堵园区;
1.3 招 标 人:内蒙古汇能硅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4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2、招标范围
临时堆场新建工程施工,临时堆场为单层工业建筑,门式刚架结构,建筑占地面积2815.23㎡,建筑面积2815.23㎡,建筑高度约为12.175m,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时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 投标人须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同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 投标人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完成过不少于三项签约合同价300万元及以上类似项目(钢结构工程施工)业绩。
3.6 投标人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4)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3.7 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的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必要条件。
投标单位不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将被视为实质性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资格预审文件编制要求(按如下内容及顺序)
4.1 封面;
4.2 投标单位报名表(附件自行下载);
4.3 法人授权书;
4.4 企业营业执照;
4.5 提供有效资质证明文件;
4.6 近三年已审计的财务报表;
4.7 提供企业业绩证明资料;
4.8 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资料;
4.9 提供企业所获奖项证明(如有);
4.10 其它有必要提供给招标人的资料。
5、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方式、递交时间
5.1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要求为PDF格式,接收邮箱地址:1608961584@qq.com,邮件名为“***单位临时堆场新建工程投标资质预审文件”。
5.2 地址:至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沙圪堵镇内蒙古汇能硅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5.3 联系人:刘先生 15947173021。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22日24:00前。
6、投标资格的确定
6.1 符合本公告所列的资格和条件要求并递交了资格预审文件的投标意向人并不意味着一定获得投标资格。
6.2 招标人专家组将对全部已收到的资格预审资料进行分析,并独立、自主选择、确定正式的邀请投标单位名单。
6.3 招标人选择和确定邀请投标名单的过程和方法、结果将不会进行公示和告知。
6.4 招标人将对所有投标人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核,经综合评估后择优选择不少于三家投标单位发送“邀请书回执”,投标人将填写完成并加盖公章的“邀请书回执”通过电子邮件递交至1608961584@qq.com后视为接受邀请并成功获得投标资格。
7、其他说明
7.1 本阶段不组织现场踏勘,无进一步的资料提供。
7.2 本公告的作用仅为遴选邀请投标单位,具体技术及经济方面要求以正式的招标文件为准。
7.3 本次报名暨资格预审为自愿参加,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补偿,本阶段招标人不提供答疑服务。
